03-5519548
114.11.7(五)早上10點開放認養(若認養民眾多採抽籤),須年滿18歲且經查核非屬農業部禁止飼養名單,若家中有飼養其他犬貓須已完成寵物登記、絕育及每年狂犬病疫苗注射(提供證明或系統登錄,室內貓免狂犬),提供3個月內犬貓照片。認養請至現場辦理,不接受線上申請,攜帶身分證及合適牽繩提籠。牙結石嚴重
開放認養
資料更新:2025/11/05
資料更新:2025/11/01
資料更新:2025/10/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