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-5519548
115.1.8絕育;115.1.9(五)早上10點開放認養(若認養民眾多採抽籤),年滿18歲且經查非屬農業部禁止飼養,有飼養其他犬貓須已完成寵物登記、絕育及每年狂犬病疫苗注射(提供證明或系統登錄,室內貓免狂犬),提供3個月內犬貓照片。認養請至現場不接受線上申請,攜帶身分證及合適牽繩提籠。
開放認養
資料更新:2026/01/09
資料更新:2026/01/08